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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流程--学院编号发文程序

 

职能部门起草文稿
->职能部门领导审核并签字
->党政办公室核稿、登记编号
->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
->学院主管领导审阅签发
->党政办公室盖章、下发归档
注:
1.凡属学院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本部门自行发布通知、规定及管理办法等。
2. 学院党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公文处理时限的规定。原则上,“特急发文”和“急发文”随批随办,“一般发文”不超过3日办理完毕。
3. 学院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与学院总体发展目标相一致;文字简明、重点突出,一文一事。
4.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把好文件质量关,尽量减少行文。文件的内容以及规则、体例、格式等必须符合公文处理和存档的有关规定。对明显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学院党政办公室可退回拟稿单位修改。
5. 上报文件只能写一个主报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可用抄报的形式。
6.学院文件的发文稿纸,文件的原件、修改稿和附件均应归档。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11-06-15 08:00:00 作者:唐老师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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