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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档案借阅制度
 
一、凡本院教职工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阅属于开放范围内的档案,可凭个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到档案室办理登记手续,进行查阅。
二、对尚未公布的档案一般只允许查本部门形成的档案,如需查阅其他部门形成的机密以上的档案需经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和主管院长批准。
三、对外单位人员查阅本院密级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查阅,外单位人员查阅一般档案,需持证件。
四、外单位查找或本单位职工代查学籍档案者,需持利用者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两证必须齐全,如证件缺一者,需到原所在系开取证明信并加盖系公章后,方可查阅。
五、凡是为外单位提供的档案复印件均应加盖综合档案室印章,以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对未经档案室复查和校对的翻译件、翻印件,档案室概不认可。
六、查阅档案资料者一般只限在档案阅览室内,若确需借出,借出时间不能超出三天,如仍需留用,应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
七、借阅者应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写清所借档案的类别、名称。归还时当面清点验收,若无问题,方可注销。
八、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严禁涂改、勾画、批注、抽页、剪裁及转借。
九、借阅者应自觉遵守管理条例,不准泄露带有密级的档案内容。档案借阅者,要妥善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十、查阅和借阅档案者必须按要求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
 
2009年3月5日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11-06-16 08:00:00 作者:唐老师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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