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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修改有关规定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13-06-12 08:00:00 作者:继续教育中心 来源: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修改有关规定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首次报考时,应认真仔细填报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考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前,如发现信息错误,要及时申请修改,且只允许修改一次身份证号、姓名信息。考生修改信息申请需经省自考办审批。未通过审批的,考生信息不予修改。

一、     新生在首次报考时,填报考生信息错误的,按以下规定修改信息。

(一)考生身份证号、姓名信息填报错误。

考生首次报考未完成支付前,在当次报考期间,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自考办申请初始化报考信息。

已完成支付的,在下次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二)考生照片信息填报错误

考生首次报考未完成支付前,在当次报考期间,可通过“信息系统”重新上传照片。已完成支付的,在下次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头像照电子照片(蓝底、免冠、清晰)一份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三)考生其他个人信息填报错误。

考生首次报考未完成支付前,在当次报考期间,可通过“信息系统”修改为正确信息。已完成支付的,在下次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期间,通过“信息系统”修改为正确信息。

二、考生首次报考完成后,发现信息错误或户籍信息变更的,按以下规定修改信息。

(一)考生身份证号信息错误或变更

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出生日期有变更的,同时提交县级公安机关署章的、公安部统一制式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姓名信息错误

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期间,持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户籍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考生姓名信息为曾用名的,不得修改为现用名。

(三)考生照片信息错误

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头像照电子照片(蓝底、免冠、清晰)一份到市自考办申请修改信息。

(四)考生其他个人信息变更或错误

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期间,通过“信息系统”修改为正确信息。

三、2003年前报考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后未再次报考,其考籍个人信息(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等)不全。在理论课程报考期间,通过“信息系统”填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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