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承德医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及学位外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19-01-02 08:00:00 作者:唐老师 来源:
承医继教学教字[2018]8
 
 
各教学点: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冀学位办【2018】11号文件《关于下放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统考权的通知》精神,2018年9月起省学位办不再统一组织成人本科学位外语考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决定学位外语考试方式,考试可采取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或指定学生参加其他的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方式进行,并做好本单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细则修订和完善。
学校研究决定,将《承德医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中第十八条第三款内容 “本科毕业前通过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修订为“本科毕业前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科目考试,获得满分成绩的60% (含60%)以上。”因此,学生需毕业前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科目考试,获得满分成绩的60% (含60%)以上方能申请学位,此前已通过河北省成人本科学位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半年一次,上半年在1月上旬报名、4月考试,下半年在6月上旬报名,10月考试,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为准。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是自考本科专业的公共课程,学生可报名参加任何自考本科专业的英语(二)课程考试,我校不组织报名,学生自行参加报名、考试,具体报名办法、报名时间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当地教育局自考办咨询。
由于2016级学生面临毕业,此前未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考试,且需申请学位者,可以参加2019年上半年自考英语(二)考试; 其他年级按照新修订《承德医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执行。学生申请学位时,需提交纸质版网上成绩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密码及准考证复印件。学位授予工作关系到我校全体成人教育本科生的切身利益,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通知到学生本人并留存通知依据,于2018年12月1日前将通知情况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报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承德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8年11月1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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