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系有关试题命题、评卷的规定
经济管理系有关试题命题、评卷的规定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一、命题的基本要求、命题程序严格按照学院教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卷的命题必须严格规范,试卷完成后交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并最终由系主任审核签字方可打印试卷。
三、评卷工作要做到“严肃、公正、准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宽严适度,给分合理,扣分有据,按时完成任务。
四、评卷一律使用红墨水钢笔或红芯圆珠笔,记分只记得分,卷面上不能同时出现记得分和记负分。记分要清楚,更改分数时,要在原分数处由更改人签字,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分数。每题得分要记入指定位置,并签上评卷人姓名。
五、试卷的最终成绩必须是各个题型的成绩之和,各个题型的成绩必须是其下各题的所得分之和。
六、对于评卷没有严格遵守规定,出现记得分和记负分同时出现、分数相加存在错误、没有填写阅卷人姓名或其它违反评卷规定的情况,系上拒绝收此试卷,教师应重新评卷,进行相应的修改。
七、认真做好试卷分析,计算各数值,对试卷给出评价。
八、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网上登录,并将试卷交于考务科。
 

版权所有: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冀ICP备150113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