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25-12-29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系统总结本年度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的经验与成绩,客观准确查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我校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深入细致谋划2026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院就业〔2024〕5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5年度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成立考核工作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大考核指标,21个观测点。(参照《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及其附件)

三、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学院自评、学校考核、奖项评定和总结表彰等四个阶段。

(一)学院自评。各二级学院对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基本情况、工作举措、主要成绩、特色工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xx学院2025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年度总结报告》。按照《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及其附件,准备支撑材料进行自评打分。同时,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先进辅导员”人选。

(二)学校考核。考核组查阅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总结报告、自评表和支撑材料,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观测点进行评分。

(三)奖项评定。招生就业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四)总结表彰。经学校党委会审核批准后,召开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排名前两位的、去向落实率达到责任目标值的二级学院,评为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热爱就业工作,表现突出的就业工作人员和对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可申报“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三)满足就业工作先进辅导员申报条件的毕业班辅导员,二级学院按照当年毕业班辅导员总数15%比例推荐“就业工作先进辅导员”人选。

(四)对在就业工作中存在教育部规定的“四不准”“三不得”情况的或在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学院,取消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资格。

(五)考核结果将作为专业结构调整和下达下一年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实行招生与就业联动制度,对去向落实率低于学校去向落实率的专业,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要求

1.总结报告。报告需全面总结学院2025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分专业就业流向等内容;主要工作措施;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思路),特别是要总结提炼学院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的典型经验、特色创新做法;

2.自评表。各二级学院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按照评价方法,自评打分;

3.自评支撑材料。对照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观测点,按照评价方法,图文并茂,整理支撑材料。

4.申报“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需提交2000字个人就业创业工作总结。

(二)报送材料时间

各二级学院总结报告、自评表和自评支撑材料等纸质版材料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慧馨楼1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招生就业处邮箱(sjzkx1987@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

1.提供的支撑材料和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各二级学院的初次去向落实情况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将年度考核作为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检验和成果展示的平台,严格对照考核指标,认真总结、据实自评,按时上报材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二级学院要以此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为契机,对照考核指标体系逐项、逐条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升,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查漏补缺,推动我校2026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耿子豪,0311-82518061

 

附件:

1.《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

2.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核评分表

3.就业工作先进辅导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