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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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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基本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课程建设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的水平,它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建设,加强课程建设,也是学科建设的中心工作。为确保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内容与要求
   以一门课程为基本单元进行,包括教学条件、教学效果和教师教学、学术水平等三项一级指标的课程建设。
  二、申报与立项
   1、立项原则:以覆盖面广、后续影响大、对实现培养目标起主要作用的主干课程和基础课为重点,同时鼓励开展其他课程建设。
   2、申报立项程序;由课程老师或教研室(组)申报,经系(部)签署推荐意见报教务处审查,经院长办公会审批、立项,并根据系(部)意见和课程性质、课程建设条件等确定重点建设课程。
   3、课程建设申报的主要内容
   ①课程建设小组人员及职称;
   ②课程现状;
   ③本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性质和作用;
   ④周边同类型学校该课程建设基本情况;
   ⑤课程建设预期目标;
   ⑥课程建设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与完成时间;
   ⑦分阶段目标。
   三、课程建设质量评价指标的确立原则
   1、坚持重在改革、重在建设、重在提高教学质量、重在体现高职教学特色的原则。
   2、坚持条件、过程和效果相结合的原则,重在效果。
   3、先进性、导向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各项指标内涵应有明确的导向性与可行性,既是课程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又是建设工作自检的尺度。
  四、实施与评估验收
   1、一轮课程建设时间1一2年;
   2、学院专设课程建设经费,以保证课程建设的实施;
   3、系部负责课程建设的管理;
   4、课程建设项目小组按课程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如期完成各项建设工作;
   5、学院将实行中期检查制,并以学期为单位及时进行全面检查;
6、对检查不合格者,将由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第二次不合格,则将取消该立项;
7、课程建设完成后,课题组应及时将结题报告送教务处。
五、经费管理
1、经费项目分类
仪器设备经费,材料经费,活动经费和劳务费。
2、经费来源和列支渠道
①经审批的仪器设备列人年度设备经费,在年度设备经费中列支。
②低值易耗品在系部实验经费中列支。
③其他经费在课程建设专项经费中列支。
3、经费使用审批程序
按学校常规程序进行经费的审批和报销。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200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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