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关于调整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冀教高函 〔2024〕25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实行三级管理制度。经研究决定调整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其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具体如下:
一、三级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一览表
(一)院级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职务 | 姓名 | 部门 | 工作 |
组长 | 李箭飞 | 党委书记 | 总指挥、总协调 |
梁国敬 | 院长 |
副组长 | 李阳 | 副院长 |
杨志勇 | 副书记 |
冯长英 | 副院长 |
曹罡 | 副院长 |
孙国芳 | 副书记 |
高维旭 | 副院长 |
王秀敏 | 院长助理 |
成员 | 王海亮 | 实训中心 | 组织制度建设、资料汇总等工作 |
李长锁 | 安全工作处 | 消防教育、指导及消防器材配置计划制定 |
胡景康 | 总务处 | 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器材以及水电等的建设与管理 |
鲍慧贤 | 财务处 | 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经费预算和统计 |
郑宗舜 | 宣传部 | 学院网站、公众号、橱窗的安全宣传; 公共信息平台的定期安全信息提示 |
(二)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心
职务 | 姓名 | 部门 | 工作 |
主任 | 张青云 | 教务处 | 组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规定 |
副主任 | 王海亮 | 实训中心 | 组织安全检查,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 |
成员 | 王增辉 | 安全工作处 | 负责各实验室(实训室)消防安全 |
梁伟 | 总务处 | 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器材以及 水电等的管理 |
刘杰 | 现代信息中心 | 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工作及负责日常工作 |
(三)二级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办公室
部门 | 职务 | 姓名 | 工作 |
医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 组长 | 陈玉芬 | 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总负责人 |
副组长 | 王静 |
组员 | 全体专兼职教师 | 负责各实验室(实训室)开课期间安全工作 |
机电工程与交通运输学院 | 组长 | 种克 | 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总负责人 |
副组长 | 鲍赛宇 |
组员 | 全体专兼职教师 | 负责各实验室(实训室)开课期间安全工作 |
电子与通信学院 | 组长 | 焦志礼 | 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总负责人 |
副组长 | 高燕 |
组员 | 全体专兼职教师 | 负责各实验室(实训室)开课期间安全工作 |
经济管理学院 | 组长 | 赵江娜 | 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总负责人 |
副组长 | 任雅珍 |
组员 | 全体专兼职教师 | 负责各实验室(实训室)开课期间安全工作 |
人工智能学院 | 组长 | 李杨 | 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总负责人 |
副组长 | 于磊 |
组员 | 全体专兼职教师 | 负责各实验室(实训室)开课期间安全工作 |
学前教育与艺术设计学院 | 组长 | 张涛 | 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总负责人 |
副组长 | 王琪 |
组员 | 全体专兼职教师 | 负责各实验室(实训室)开课期间安全工作 |
二、三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工作职能
(一)院级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作为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机构,领导全院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对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负总责。
2.负责全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安全工作。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随时了解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遇突发事件时,启动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及时赶赴现场,担任总指挥并对善后工作负总责。
4.代表学院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分管领导和处室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5.每学期与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责任制。每月组织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或抽查。
(二)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对各项决议、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每学期对全院实验室(实训室)进行2次全面检查及不定期的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解决。
3. 组织对实验室(实训室)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4.对全院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登记进行定期检查,对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员的各种记录填写情况进行抽查。
5. 组织对《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手册》进行修改。
6. 统计全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和教学保障数据信息。
7. 负责组织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理。
8. 负责组织所属实验室(实训室)的管理员,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教学保障工作。
(三)二级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安排各学院所使用的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和教学保障工作。
2.负责制定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培训方案,并推进实施。
3.负责课前对任课教师及学生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使之达到准入标准。
4.每周上课期间检查相关实验室(实训室),解决相关问题。
5.二级学院主管领导与组员签订《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6. 统计、上报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和教学保障数据信息。
7. 及时上报并正确处理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应急事件。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试行)http://www.hebkx.cn/jwc/html/?8575.html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条例http://www.hebkx.cn/jwc/html/?8577.html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http://www.hebkx.cn/jwc/html/?8578.html
3月份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http://www.hebkx.cn/jwc/html/?8579.html
5月份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http://www.hebkx.cn/jwc/html/?85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