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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14-05-22 08:00:00 来源: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指导教师)在实训处的宏观领导和指导下,在教学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实验实训的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热爱本职工作,注意分工合作,团结一致,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根据教学计划编写实践教学大纲,并按课程要求制订授课计划,认真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注重对学生的实践技能的训练和文明生产素质的培养,以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三、学生实验实训开始前指导教师要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详细讲解本次课的目的和要求、内容、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做好示范操作,指导学生做好实验实训前的准备工作。 
    四、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分组实验实训的安排,并要求学生按指定位置对号入座,做好每次实验实训课的考勤工作。 
五、指导教师要积极巡视学生实验实训的整个操作过程,随时解答学生的提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耐心细致地为学生做好实践教学服务。
    六、实验实训项目结束前,指导教师要进行讲评,评述学生本次课的情况,分析实验实训项目的重点、难点并做好学生答疑工作。 
    七、课后,指导教师应配合管理人员检查验收仪器设备,安排学生做好设备复位工作,同时做好实验实训室使用的有关记录,经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八、指导教师对在实验实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实训处提出建议或改进意见。
九、指导教师要及时吸收最新的科技成果用于实践教学,研究、探索和改革实践教学及技能训练方法,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十、按学院实践教学的有关规定,认真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做好学生实验实训成绩的考核工作。
    十一、根据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为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供日常保养维护指导,在实验实训中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十二、 积极配合实训处做好有关实验、实训室建设。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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