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更好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需要。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冀教财〔2019〕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学生困难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学生困难认定管理办法
guanlibanfa.docx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