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及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临近毕业,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是贷后管理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学生的个人征信、贷款利益和学校、银行贷款管理的推进,也是学生毕业离校手续的一个环节。为了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及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涉及范围及重要性
(1)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涉及人群为:我校2023届毕业生在读期间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含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且未全部还清的同学。
(2)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含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但已在通知前全部还清的同学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3)需要进行毕业确认的同学,如不按时确认则会影响学生本人今后车贷、房贷等相关与银行信用挂钩的一切手续的办理!
二、毕业确认时间
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9日
三、办理流程
(一)系统申请
1、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且未全部还清的23届毕业生,学生本人须于5月19日之前在贷款系统中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和附件2”)以便老师在贷款系统中进行审核确认。
2、截止通知发放前,如学生本人已在系统中完成毕业确认申请,也请再次进行信息核对,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信息变更,然后重新申请确认(如信息无变化则无需重复提交)。
(二)书面确认
毕业确认表打印后,签字按手印,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交到五号楼102室吕苗苗老师处。
四、在线毕业确认操作的注意事项
(一)在线毕业确认操作,只能由学生本人登录助学贷款个人在平台进行操作。
(二)未结清助学贷款前,只要自己的相关联系电话发生变化,都应请及时登录助学贷款个人在线平台进行更新维护。
(三)毕业后继续升学的助贷大学生完成在线毕业确认操作后,须持新的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资料,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及还款计划变更,变更成功后方能继续享受贴息和续贷,否则必须按照既定合同的约定履行年度自付本息还款任务。
温馨提示:省外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及两个特殊省份(江西、黑龙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同学毕业确认工作,请学生本人咨询当地教育局办理。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6日
附件一
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
(一)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二)登录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核对并完善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录入本人毕业和就业信息时请注意:
1.已就业的学生请填写就业单位信息;
2.升学的请填写本人录取学校信息;
3.未就业的请填写本人家庭信息;
4.并根据就业单位性质进行选择,未就业的可选择“个人”。
(三)更新维护完所有的联系电话后,点击“生源地毕业申请”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逐一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后点击“导出生源地毕业确认表”按钮导出生源地毕业确认表。请于5月19日前将毕业确认表打印后,签字按手印,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交到五号楼102室吕苗苗老师处。
附件二
一、河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
(一)学生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yd.hee.gov.cn/
(二)学生在系统中菜单栏点击“合同查看”按钮
(三)在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毕业申请”
(四)根据学生个人情况进行选择就业升学或自主择业,填写借款人信息,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后保存提交。
(五)点击“导出就业信息表”学生下载后打印签字按手印,请于5月19日前将毕业确认表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交到五号楼102室吕苗苗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