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申请时间、截止时间
各地时间不同,具体时间请咨询县级资助管理部门。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4、生源地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三)贷款金额
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借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四)所需材料
1、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审请的学生还需要提交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录取通知书;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五)贷款流程:
1、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s://sls.cdb.com.cn,按提示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如果已通过预申请,导出申请表中仅包含《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如果未通过预申请,导出申请表中还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表》需要本人签字,《认定表》需要手动填写并由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
5、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6、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需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
二、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