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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2026-07-07

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在学校高度重视与统一安排下,在各部门协同配合下,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于7月3日顺利收官。本次考试坚持“科学组织、规范管理、严肃纪律”的原则,采取分批次、分阶段推进方式,其中课程结课考核于第16至17周完成,全校统一考试于7月2日至3日集中举行。统考共设考场350个,参考学生达19456人次,考试规模大、覆盖面广,整体运行平稳有序。为压实考务管理责任,校长梁国敬带队,副校长李阳、马永坡、冯长英、孙国方、校长助理王秀敏分批次赴各考场开展巡考,全程督导考试纪律、考场秩序等各项工作。 考试期间,学校始终将考风考纪建设作为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构建校院两级巡考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考场巡查与纪律督导。全体监考教师恪尽职守、严格执考,广大学生自觉遵守考纪、诚信应考,考场秩序井然,充分展现了我校严谨治学、诚信育人的良好生态。 期末考试既是对本学期教学成效的全面检视,也是对学生学业水平与综合素质的客观评价,更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的关键数据支撑。本次考核工作精准反映了教学运行实况,为后续学情研判、课程优化及教学策略调整提供了坚实依据。 面向未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分析考核反馈数据,持续强化教学日常管理,纵深推进学风建设,精准补齐薄弱环节,不断夯实人才培养根基,以更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成效服务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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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关于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及实施的通知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关于2025-2026-1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及实施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组织及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好考前动员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通过召开师生动员大会和主题班会,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考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严谨、诚信的考试氛围。1、监考教师方面:考前各二级学院召开动员会,学习《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监考守则》,督促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切实履行职责。2、任课教师方面:各二级学院及任课教师注意试卷保密,严防试题泄漏。一旦出现试题泄露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学生方面:各班考前要召开专题班会,进一步向学生宣讲考试的目的和要求,熟悉《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考场规则》、《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规定》等文件精神。二、严格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命题、试卷印制和保管、监考教师安排、监考、巡考、批阅卷、成绩登录等各环节均应严格按“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1、期末考试期间,各二级学院(部)均要成立巡视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期末(含结课)考试工作,重点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考场纪律、任课教师的阅卷、成绩登录等工作情况,巡视单要及时报教务处。2、所有教师均有监考的义务,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3、监考教师必须按照学校有关监考规范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考场纪律,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作弊学生决不姑息。4、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按要求清理考场、安排考生按学号入座。监考教师必须检查考生证件,清点人数。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没有证件的考生可由辅导员开具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5、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不允许用手机作为计时工具,考生违反上述规定的,监考教师可按考生作弊处理。6、考场一旦发生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监考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关违纪、作弊佐证材料的收集与备案工作,并准确填写到试卷袋的相应位置,考试结束后将该生的违纪、作弊证据交与教务处考籍科,教务处及时做出通报处理。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场清点交卷份数并按学号从小到大理顺试卷次序,试卷份数务必要和参加考试人数一致,同时填写试卷袋上所有项目,做好试卷移交工作。三、加强试卷及成绩管理1、做好试卷保密。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试卷的保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试卷保密,若发现泄题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各门课程成绩网上登统完毕后,各二级学院(部)在教务系统中填写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并打印、签字,二级学院(部)存档。3、阅卷老师要严格按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评分,阅卷要规范,注意降低评卷误差。4、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到二级学院(部)申请查分,查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三天内完成,超出规定时间的查卷申请不予受理,未经申请,不得为学生复查试卷。5、为做好下学期补考工作,各二级学院须在2026年2月8日24时前把所有课程成绩登统完毕。四、其它方面1、根据考核规定,学生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取消正常补考机会。2、考试期间请各班做好教室卫生,按时打开考试所用教室,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教务处2025年12月8日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关于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关于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组织及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好考前动员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师生动员大会和主题班会,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及媒体,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严谨、诚信的考试氛围。1、监考教师方面:考前各二级学院召开动员会,学习《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监考守则》,督促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切实履行职责。2、任课教师方面:各二级学院及任课教师注意试卷保密,严防试题泄漏。出现试题泄露情况将追究二级学院及相关人员的责任。3、学生方面:各班考前要召开专题班会,进一步向学生宣讲考试的目的和要求,使学生熟悉《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考场守则》、《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规定》及《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二、严格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命题、试卷印制和保管、监考教师安排、监考、巡考、批阅卷、成绩登统等各环节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一)考试巡视、监考的安排1. 期末考试期间,各二级学院(部)均要成立巡视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期末(含结课)考试工作,重点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考场纪律等情况,考试完毕巡视单要及时报教务处。2.所有教师均有参加监考的义务,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3.监考教师必须按照《监考守则》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考场纪律,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作弊学生决不姑息。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按要求清理考场、安排考生按学号入座。监考教师应检查考生证件,清点人数。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没有证件的考生可由辅导员开具证明。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桌面及桌兜禁止放置手机及书本(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不允许用手机作为计时工具,考生违反上述规定的,监考教师可按考生作弊处理。考场一旦发生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监考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关违纪、作弊佐证材料的收集与备案工作,并准确填写到试卷袋的相应位置,并注明“违纪”或“作弊”,考试结束后将学生的违纪或作弊证据交与教务处考籍科,教务处及时作出通报处理。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场清点交卷份数并按学号从小到大理顺试卷次序,填写试卷袋上所有项目,做好试卷移交工作。(二)加强试卷及成绩管理1. 做好试卷保密。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试卷的保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试卷保密,若发现泄题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 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要及时组织任课教师阅卷,成绩网上登统,并对该门课程成绩做出分析。3. 阅卷老师要严格按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评分,阅卷要规范,注意降低评卷误差。4. 各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完成成绩登统工作。5.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到二级学院(部)申请查分,最晚查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三天内完成,超出规定时间的查卷申请不予受理,未经申请,不得为学生复查试卷。6.为做好下学期补考工作,各二级学院须在2025年1月20日(含)前把所有课程成绩登统完毕。三、其它1.根据学生考核规定,学生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取消正常补考机会。2. 考试期间请各班做好教室卫生,按时打开考试所用教室,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教务处2024年12月2日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关于2024-2025-2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关于2024-2025-2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组织及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好考前动员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师生动员大会和主题班会,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严谨、诚信的考试氛围。1、监考教师方面:考前各二级学院召开动员会,学习《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监考守则》,督促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切实履行职责。2、任课教师方面:各二级学院及任课教师注意试卷保密,严防试题泄漏。一旦出现试题泄露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学生方面:各班考前要召开专题班会,进一步向学生宣讲考试的目的和要求,必须熟悉《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考场规则》、《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二、严格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命题、试卷印制和保管、监考教师安排、监考、巡考、批阅卷、成绩登录等各环节均应严格按“考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1. 期末考试期间,各二级学院(部)均要成立巡视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期末(含结课)考试工作,重点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考场纪律、任课教师的阅卷、成绩登录等工作情况,巡视单要及时报教务处。2.所有教师均有参加监考的职责,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3.监考教师必须按照学校有关监考规范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考场纪律,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作弊学生决不姑息。4.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按要求清理考场、安排考生按学号入座。监考教师必须检查考生证件,清点人数。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没有证件的考生可由辅导员开具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5.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不允许用手机作为计时工具,考生违反上述规定的,监考教师可按考生作弊处理。6.考场一旦发生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监考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关违纪、作弊佐证材料的收集与备案工作,并准确填写到试卷袋的相应位置,考试结束后将该生的违纪、作弊证据交与教务处考籍科,教务处及时作出通报处理。7.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场清点交卷份数并按学号从小到大理顺试卷次序,试卷份数务必要和参加考试人数一致,同时填写试卷袋上所有项目,做好试卷移交工作。三、加强试卷及成绩管理1. 做好试卷保密。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试卷的保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试卷保密,若发现泄题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 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要及时组织任课教师阅卷,成绩网上登统,并对该门课程成绩做出分析。3. 阅卷老师要严格按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评分,阅卷要规范,注意降低评卷误差。4.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到二级学院(部)申请查分,最晚查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三天内完成,超出规定时间的查卷申请不予受理,未经申请,不得为学生复查试卷。5.为做好下学期补考工作,各二级学院须在2025年7月20日前把所有课程成绩登统完毕。四、其它方面1.根据学生考核规定,学生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取消正常补考机会。2. 考试期间请各班做好教室卫生,按时打开考试所用教室,确保考试正常进行。教务处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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