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关于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浏览量:0 发布时间:2025-09-24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组织及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好考前动员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师生动员大会和主题班会,充分利用课堂、宣传栏、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及媒体,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学风、考风考纪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严谨、诚信的考试氛围。

1、监考教师方面:

考前各二级学院召开动员会,学习《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监考守则》,督促有监考任务的老师切实履行职责。

2、任课教师方面:

各二级学院及任课教师注意试卷保密,严防试题泄漏。出现试题泄露情况将追究二级学院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学生方面:

各班考前要召开专题班会,进一步向学生宣讲考试的目的和要求,使学生熟悉《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考场守则》、《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课程考核规定》及《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

二、严格考试各环节的管理

命题、试卷印制和保管、监考教师安排、监考、巡考、批阅卷、成绩登统等各环节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

(一)考试巡视、监考的安排

1. 期末考试期间,各二级学院(部)均要成立巡视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期末(含结课)考试工作,重点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考场纪律等情况,考试完毕巡视单要及时报教务处。

2.所有教师均有参加监考的义务,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3.监考教师必须按照《监考守则》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考场纪律,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作弊学生决不姑息。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按要求清理考场、安排考生按学号入座。监考教师应检查考生证件,清点人数。

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没有证件的考生可由辅导员开具证明。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桌面及桌兜禁止放置手机及书本(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不允许用手机作为计时工具,考生违反上述规定的,监考教师可按考生作弊处理。

考场一旦发生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监考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关违纪、作弊佐证材料的收集与备案工作,并准确填写到试卷袋的相应位置,并注明“违纪”或“作弊”,考试结束后将学生的违纪或作弊证据交与教务处考籍科,教务处及时作出通报处理。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场清点交卷份数并按学号从小到大理顺试卷次序,填写试卷袋上所有项目,做好试卷移交工作。

(二)加强试卷及成绩管理

1. 做好试卷保密。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试卷的保密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试卷保密,若发现泄题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 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要及时组织任课教师阅卷,成绩网上登统,并对该门课程成绩做出分析。

3. 阅卷老师要严格按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评分,阅卷要规范,注意降低评卷误差。

4. 各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完成成绩登统工作。

5.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到二级学院(部)申请查分,最晚查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三天内完成,超出规定时间的查卷申请不予受理,未经申请,不得为学生复查试卷。

6.为做好下学期补考工作,各二级学院须在2025年1月20日(含)前把所有课程成绩登统完毕。

三、其它

1.根据学生考核规定,学生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取消正常补考机会。

2. 考试期间请各班做好教室卫生,按时打开考试所用教室,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教务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