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概况

实训中心是在主管院长的主要领导下,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第20号令)赋予高等学校主管实验室工作行政机构的主要职责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需要,主要负责学校实验室(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管理与检查,是学校实验室(实训室)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学校重要的职能部门之一,其具体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健全学校有关实验室(实训室)建设与管理、教学仪器设备统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教育、管理与检查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制定学校实验室(实训室)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

三、会同学校后勤部门,负责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做好实验室(实训室)内外建筑设施的安装配备、维护维修工作。

四、会同学校后勤、安全保卫部门及使用部门做好剧毒品及实验室“三废”处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验室(实训室)做好工作环境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加强做好实验室(实训室)环境的监督和劳动保护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校实验室(实训室)做好卫生管理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会同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实验(实训)楼、实验室(实训室)的防火、防盗、防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七、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实训室)工作的检查活动。

八、负责设计制定各种相关的工作用表;负责学校实验室(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及经费、实验室(实训室)工作人员等有关基本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登记、统计,进行信息化管理,并负责有关数据的上报工作。

九、组织安排各实验室(实训室)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内容更新工作。

十一、负责配合学校做好有关方面的检查与迎评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