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文件
院实训〔2024〕3号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4〕21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分类,是指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判断实验室安全的主要专业类型;实验室安全分级,是指依据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结果判定实验室安全的主要风险级别。
本办法中所称的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物质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因素;危险源辨识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评价指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管辖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及实训场所,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及实训室、科研实验室及实训室、实习(试验)基地、创新开放实验室及实训室等(以下统称“实验室”)。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以实验室房间为基本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实训中心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认定工作,将分类分级结果及时造册,并每年对结果进行更新和修正。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学院所属实验室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分类分级认定审核,并将认定结果提交实训中心备案;根据认定结果落实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风险等级标识的张贴、管理措施的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写等工作;建立本学院分类分级管理档案,对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进行动态管理。
第八条 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危险源辨识和安全分类分级评估,并将结果报所在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对重点危险源建立应急管控措施并报所在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备案;实验场所的危险源及存放情况发生改变,应重新开展评估并及时报所在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分类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进行划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科信〔2024〕4号),结合我校学科门类、专业设置及教学科研特点,将全校实验室分为六类:化学类、生物类、辐射类、机械类、电子电气类、其他类。
(一)化学类实验室
化学类实验室包括从事化学、药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较多涉及化学试剂或化学反应的实验室。这类实验中的危险源分为两类,一类是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含实验气体)可能带来的化学性危险源,另一类是设备设施缺陷和防护缺陷所带来的物理性危险源。
该类实验室从事的实验研究中涉及风险性大的因素,应明示于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起到警示作用。管理重点是政府重点监管的剧毒、易制毒、易制爆、麻醉和精神类药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化学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
( 二)生物类实验室
包括从事基因工程、微生物学等生物和医学专业中较多涉及病毒、细菌、真菌等微生物研究和动物研究的实验室。这类实验室中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动物寄生微生物等为主要危险源,它们的释放、扩散可能会污染实验室内外环境的空气、水、物体表面或感染人体。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应进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
该类实验室从事的实验研究中涉及风险性大的因素,应明示于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起到警示作用。管理重点是实验室准入,操作规范,个人防护、健康监护、消毒效果评估,菌毒种保管,废弃物处理和意外处置、实验室生物风险评估等各项生物安全管理。
( 三)辐射类实验室
辐射类实验室包括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与核材料的实验室。这类实验中的主要危险源是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与核材料产生的电离辐射,可能对人体造成内外照射伤害,也可能对环境产生放射性污染;存放或使用核材料的实验室还存在核安全风险。
该类实验室从事的实验研究中涉及风险性大的因素,应明示于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起到警示作用。管理重点是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使用资质、存放场所、涉辐人员防护、辐射废物处置等的安全管理。
(四)机械类实验室
机械类实验室包括较多涉及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的实验室。这类实验室中的主要危险源包括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 电气设备引起的电流灼伤, 电弧烧伤等伤害。
该类实验室从事的实验研究中涉及风险性大的因素,应明示于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起到警示作用。管理重点是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等特殊设备及机械、电气等的安全管理。
(五)电子电气类实验室
电子电气类实验室包括较多涉及计算机、电路板等的实验室,也包括各专业设立的机房。这类实验室主要危险源是带电导体上的电能,如人员触电、 电路短路、焊接灼伤等。
该类实验室管理重点是用电设备的管理。
(六)其他类实验室
其他类实验室主要是指不包括上述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如社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相关的实验室及实践场所。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的用电设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
该类实验室管理重点是规范用电。
第十条 以上各类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履行各类安全审验和报批程序。 当实验室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可归为两个或多个实验室类别时,须同时按照两个或多个实验室类别进行认定,学校和各二级单位针对不同类别实验室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 在实验室安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每一间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认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评价标准:依据实验室涉及危险源性质或数量,以及安全风险级别评价指标评分,将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红色级实验室(重大风险实验室)、Ⅱ级/橙色级实验室(高风险实验室)、Ⅲ级/黄色级实验室(中风险实验室)、Ⅳ级/蓝色级实验室(低风险实验室)4个等级(见附表1《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第十二条 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实验室所从事的各类教学科研项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存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产生的风险;使用实验室射线装置及高温、高压、高速、高大等机械设备和其他强电、强磁、激光或低温设备设备等产生的风险;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二级学院自主认定等级(见附表2《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第十三条 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
(一)Ⅰ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Ⅰ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安全设施,室内须安装监控和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2.实验室须根据重要危险源性质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报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审核确认。结合学科和危险源特点,实验室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应急演练,并对演练内容、参加人数、效果评价等进行有效记录。
3.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际对相关实验、管理人员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应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取得实验室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之后每年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培训(以上均含应急演练)。
4.实验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并安排专人对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每周至少进行1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心每月至少进行1次督查并报实训中心进行备案;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在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列为检查重点。
( 二)Ⅱ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Ⅱ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安全设施,室内须安装监控和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2.实验室须根据重要危险源性质制定相应防范措施,报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审核确认。结合学科和危险源特点,实验室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并对演练内容、参加人数、效果评价等进行有效记录。
3.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际对相关实验、管理人员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应录。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不少于16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取得实验室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之后每年完成不少于4学时的安全培训(以上均含应急演练)。
4.实验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并安排专人对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每两周至少进行1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心每两个月至少进行1次督查并报实训中心备案;分管校领导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在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列为检查重点。
(三)Ⅲ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Ⅲ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危险源及教学、科研实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配备完善的安全技防设施,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2.实验室有选择地针对重点危险源制定相应防范措施,报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结合学科和危险源特点,实验室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并对演练内容、参加人数、效果评价等进行有效记录。
3.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际对相关实验、管理人员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应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取得实验室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之后每年完成不少于2学时的安全培训(以上均含应急演练)。
4.实验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并安排专人对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心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督查并报实训中心。
(四)Ⅳ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张贴Ⅳ级危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室负责人、安全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2.实验室根据实际工作,实验室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并对演练内容、参加人数、效果评价等进行有效记录。
3.实验室要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和实际对相关实验、管理人员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应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不少于4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取得实验室安全基本准入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之后每年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安排适量的安全培训(以上均含应急演练)。
4.实验室每天进行安全自查,并安排专人对所涉及的危险源进行安全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每月至少进行1次检查并有相关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心每学期至少进行2次督查并报实训中心。
第十四条 实验项目负责人要对要开展的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主要包含实验中涉及的危险源、实验风险及对应的防护与应急措施(见附表3《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分析表》)。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实施
第十五条 实验室分类分级实行动态调整。 当实验室的使用方向或研究内容等关键因素发生改变时,实验室应当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认定后及时向实训中心报备调整信息,以便准确地实施安全监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
附件:1.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2.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3.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分析表
2024年6月20日
附件1 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安全级别 | 参考分级依据 |
Ⅰ级/红色级实验室(重大风险实验室) | 实验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 实验原料或产物含剧毒化学成分; (2) 使用剧毒化学品; (3) 存储第一类易制毒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4) 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大于50kg或50L; (5) 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6瓶; (6) 生物安全BSL-3、ABSL-3、BSL-4、ABSL-4实验室; (7) 使用I、II类射线设备; (8)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核材料; (9) 使用机电类特种设备; (10) 使用超高压等第三类压力容器; (11) 使用强磁、强电设备; (12) 使用4、3R、3B类激光设备; (13) 使用富氧涉爆实验室自制设备 |
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达到100分的实验室 | |
Ⅱ级/橙色级实验室(高风险实验室) | 实验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 存储第二类精神药品; (2) 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为20~50kg或20~50L; (3) 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为3~6(不含)瓶; (4) 生物安全BSL-2、ABSL-2实验室; (5) 使用第一类、第二类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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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75, 100)范围的实验室 | |
Ⅲ级/黄色级实验室(中风险实验室) | 实验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 存储第二/三类易制毒品; (2) 生物安全BSL-1、ABSL-1实验室; (3) 基础设备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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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25, 75)范围的实验室 | |
Ⅳ级/蓝色级实验室(低风险实验室) | 实验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 不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 (2) 主要涉及一般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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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0, 25)范围的实验室 |
注:1.实验室分级先按表中各级实验室所对应的参考情况划分,无所列情况的,按《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进行累计评分确定等级。
2.对于既有本表所列参考情况,又有《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所列危险源的,取两者较高者所对应的实验室等级。
附件2 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每项计分 | 风险源 |
25分
| (1)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在5~20kg或5~20L; (2)存储一般危化品总量50~100kg或50~100L; (3)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为2瓶; (4)使用III类射线设备的数量≥2台; (5)使用简单压力容器的数量≥3台; (6)实验室使用危险机加工装置的数量≥3台; (7)实验室使用加热设备数量≥6台; (8)实验室每月危险废物产生量≥100 L或kg |
10分 | (1)使用超过人体安全电压(36V)的实验; (2)涉及合成放热实验; (3)涉及压力实验; (4)产生易燃气体的实验; (5)涉及持续加热实验; (6)使用一般实验室自制设备; (7)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5kg或5L; (8)实验室存储一般危化品总量<50kg或50L; (9)存储有毒、易燃气体1瓶; (10)存储或使用有活性的病原微生物,对人或其他动物感染性较弱,或感染后易治愈; (11)使用简单压力容器1~2台; (12)使用III类射线设备1台; (13)使用危险机加工装置1~2台; (14)使用一般机加工装置的数量≥5台; (15)实验室一般用电设备负载≥80%设计负载; (16)使用2、2M、1、1M类激光设备的数量≥3台; (17)实验室每月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0~100 L或kg; (18)实验室使用加热设备数量3~5台; (19)实验室使用每1台明火设备 |
5分 | (1)存储普通气体1~4瓶; (2)使用一般机加工装置1~4台; (3)使用2、2M、1、1M类激光设备1~2台; (4)实验室每月危险废物产生量<20 L或kg; (5)实验室使用加热设备数量1~2台; (6)存放危险化学品的防爆冰箱或经防爆改造冰箱数量每1台; (7)实验室使用每1台快捷电热设备 |
注:
1.表中所称实验室房间均以面积为50m2计,其他面积可按比例调整评价内容;
2.表中符合任1种情况计相应分数,符合多种情况,分数累加计算,最高100分;
3.实验室自制设备,是指由使用人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的,并以其为载体进行实验活动的非标设备;对标准设备进行改造也参照自制设备进行管理。
附件3 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分析表
一、实验项目基本信息 | |||
实验项目名称 | |||
实验项目类别 | □毕业论文实验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 £科研项目实验 □教学实验 □其它 | ||
实验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所用实验室 | 实验室地点 | 楼 室 | |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所用实验室类型 | □化学类 □生物类 □机电类 □特种设备类 □其他 | ||
二、实验项目使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 |||
危险源种类 | □化学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 □气瓶安全 □用电安全 □生物安全 □辐射安全 □其它 | ||
危险源清单 | (根据实验项目所使用的危险源列出具体清单,如管控类化学品名称、各种特殊设备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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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 | (根据危险源清单,分析实验过程中可能对人身安全、人体健康、实验室环境和周边环境等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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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防护和应急 措施 | (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进行逐一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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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项目负责人承诺:
本人对实验项目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认真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实验项目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所在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实训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