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训教学安排,现做好全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部门自查整改
各部门(二级学院)于12月19日前完成本部门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其中可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全部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自查整改情况报实训中心办公室。
二、组织校级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
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心将于12月底对各部门实验室(实训室)安全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卫生情况、消防设施情况、重要危险源管理、安全培训、安全巡查等情况。检查结果将计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中。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实训中心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