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信息中心:
为防范高能量密度电池等新技术带来的非传统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及师生人身安全,现就加强实验室锂电池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购锂电池(含实验用锂电池、电池组及相关储能设备)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供应商,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严禁采购三无产品、翻新电池或不符合实验需求的高风险锂电池。
2.建立完善的锂电池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型号、厂商、技术参数等基本信息,购买、报废、维护保养时间,充放电时间、电量百分比等。
3.涉及锂电池研发、测试、拆解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须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相关人员必须接受专项安全培训,掌握锂电池安全特性、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置方法,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实验工作。
1.锂电池储存需设置专用储存区域,远离火源、热源、氧化剂及易燃易爆物品,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不同类型、规格的锂电池应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挤压;废旧锂电池与在用锂电池分区隔离,设置明显标识。
2.使用锂电池时须严格遵循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载、超电压、短路等违规操作;实验过程中密切监测电池温度、电压等参数,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如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止电池过热、起火或爆炸。
3.锂电池充电须使用配套专用充电器,严禁使用非原装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器;充电过程中不得无人值守,充电完成后及时切断电源,严禁长时间过度充电。
4.涉及锂电池的实验装置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排查电池老化、漏液、外壳破损等问题,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处理。
1.废旧锂电池(含报废电池、实验废料电池)须分类收集,张贴“废旧锂电池”警示标识,严禁随意丢弃、拆解或混入生活垃圾。
2.对于报废且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废电池,应尽快联系有资质的回收公司,严禁长时间存放于实验室。
1.各实验室需根据锂电池安全风险特点,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如消防栓、水基灭火器、防火毯、应急沙),确保应急器材完好有效且便于取用;制定锂电池火灾、漏液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方案,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
2.若发生锂电池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专用灭火器或消防沙将明火熄灭后,需启用消防栓,用大量水给电池持续降温,防止复燃;若出现电池漏液,需穿戴防护装备,用吸附材料收集漏液后按危险废物处理,避免接触皮肤和呼吸道。
3.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根据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置。
1.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实验室锂电池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2.各实验室须将锂电池管理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范围,建立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整改。
全体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对违反本通知要求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实训中心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