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服务平台》 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备案的通知

冀教职成处函〔2022〕45号 关于在《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服务平台》做好学生实习管理备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职业院校:《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已经建设完成,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全省各职业院校按照《河北省实习服务平台学校操作手册》登录此《平台》,进行实习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平台》地址:www.hebeisx.cn。二、学校操作:根据附件1中学校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需要对本校的一些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完善后可以点击右上角自行修改密码,修改后请牢记。请勿错用和修改他校账号和密码。各学校除在《平台》上做好学校层面学生实习备案工作外,还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22〕13号)要求,同时自行在“本校实习管理系统(或学生实习档案电子管理文件薄)”中做好“学生层面实习档案”和“学生实习备案信息表”备案工作。三、各市教育局操作:根据附件2中各市局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后,可以点击右上角自行修改密码,修改后请牢记。请勿错用和修改他市账号和密码。各市教育局除在《平台》上做好本市学校层面学生实习备案监查管理外,可根据自身管理需要,自行建立“本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备案系统”,对本市学生实习实施具有本市特色的管理;也可自愿利用本《平台》提供的“实习投诉问题台账”实施实习投诉问题管理。请各地各学校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备案工作,选派专人负责,如更换负责人员,请及时变更《平台》相关信息。各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市属学校(含中高职)的实习备案监管,省教育厅主要负责省属学校和外省院校学生在本省实习的实习备案监管。省、市、校三级都要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有关负责人员要负起责任,确保我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顺利开展。省实习负责人:温冰冰 联系电话:0311-66005705省平台联系人:李会刚 联系电话:0312-5971369技术咨询: 焦辉峰 联系电话:15076166572 附件:1.学校账号列表2.各市局账号列表3.河北省实习服务平台学校操作手册 河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2022年6月1日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 备案工作的通知

冀教职成处函〔2022〕13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属职业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管理,杜绝违规现象,预防安全隐患,提高实习质量,现将学生实习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新版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各市、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根据本通知要求,整体设计规划本市、校学生实习工作管理系统,修改完善本市、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保证实习教学严谨规范和全面有效。二、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备案工作(一)学生实习备案范围  各学校安排学生参加的岗位实习。  (二)学生实习备案内容1.实习管理规范性文件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学生实习知情同意书范本;学生实习三方协议范本;学生自主实习申请书范本;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岗位责任制;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学生实习考核制度;学校对实习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学校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等。(详见附件1)2.学校层面实习档案实习企业考察报告、实习方案、实习前实习教育讲稿、实习保险凭证、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校本次实习工作总结(含实习亮点)、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企业对本次实习的整体评价等。(详见附件2)3.学生层面实习档案 知情同意书、实习三方协议、实习补充协议、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等。(详见附件3)4.学校实习备案信息表学校名称、学校层次、实习类别、实习名目、实习学生专业、实习学生人数、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负责人、实习学时占总学时比例、实习亮点等。(详见附件4)5.学生实习备案信息表学校名称、实习类别、学生姓名、学生专业、学生班级、实习单位、实习岗位、是否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及知情同意书、是否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实习考核结果、实习薪酬等。(详见附件5)四、工作要求(一)各学校要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真实准确全面填报实习备案内容。学校自存学生实习备案材料也要规范全面,教育行政部门要随机抽查。(二)各地各学校要在每次安排学生实习前,将实习有关材料通过《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系统》备案,实习考核结果、实习报告总结等部分内容可在实习结束后15日内备案。(三)目前《河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系统》平台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再另行通知如何进行平台备案。平台建好前,各市教育局要组织好所辖学校的实习备案工作;省属学校需将实习备案材料(附件1、附件2和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邮箱:hbsxba@163.com,邮件主题和备案文件名统一为“学校名称(全称)+实习编号”,附件2相关材料学校长期存档备查。 附件:1.需备案的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范性文件2.需备案的学校层面实习档案     3.需备案的学生层面实习档案4.学校实习备案信息表   5.学生实习备案信息表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需备案的实习管理规范性文件学校实习管理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信息表(含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固话+手机,邮箱)(包括校长、主管校长、工作人员)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教学进程安排表)(遵照教育部文件)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含实习指导教师、驻企教师管理工作规范;学校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实习指导教师或实习管理教师激励制度)与运行机制学生实习知情同意书范本学生实习三方协议范本学生自主实习申请书范本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岗位责任制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含学生住宿和请销假制度)学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学生实习考核制度学校对实习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学校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附件2需备案的学校层面实习档案学校实习企业考察报告实习方案(遵照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前实习教育讲稿实习保险凭证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校本次实习工作总结(含实习亮点)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企业对本次实习的整体评价……… 附件3需备案的学生层面实习档案(学校留档备查)学生知情同意书实习三方协议实习补充协议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或实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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